
6月1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視聽節目創作播出管理的通知》,要求對于存在價值扭曲、娛樂至上、內容低俗、品質低劣、格調低下、語言失范等問題,加強引導、及時整治。
其中在對跨屏內容生產傳播的管理上,《通知》進一步強化標準的統一性、同步性,無疑給各大網絡視頻平臺提出了更規范的運營要求,也為今年的網生市場帶來更多變數:
一、《通知》強調,各類網絡視聽節目必須堅守文明健康的審美底線。
(1)網絡綜藝節目、網絡劇、網絡電影等要堅決反對天價追星、無聊游戲、奢華盛宴等不良風氣,避免助長游戲人生心態和浮夸之風;
(2)要維護公序良俗,絕不能用作假作秀、故意激化矛盾、放大非理性情緒等錯誤方式誤導受眾,混淆是非。
(3)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絕不能制造低俗噱頭,展示丑行惡態,呈現陰暗晦澀,渲染色情暴力。
(4)堅決杜絕包裝炒作明星子女和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現象。
二、《通知》強調,各類網絡視聽節目必須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1)不得濫用諧音、生造濫造詞義、肆意曲解內涵,不得使用不規范的網絡語言和錯詞別字。
(2)自覺摒棄低俗、庸俗、媚俗的低級趣味,嚴禁使用挑逗、污穢、惡毒、侮辱、謾罵等極端言辭。
(3)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機構以及網絡劇、網絡電影、網絡綜藝節目等網絡視聽節目的演職人員、主持人、嘉賓及其他節目參與人員要在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方面發揮積極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4)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網絡視聽節目制作機構要加強網絡視聽節目名稱、臺詞、字幕、配音等使用語言文字的管理,加強對演職人員、主持人、嘉賓及其他節目參與人員規范使用通用語言文字的提示指導,防止不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節目上線播出。
三、《通知》強調,網絡視聽節目要堅持與廣播電視節目同一標準、同一尺度,把好政治關、價值關、審美關,實行統籌管理。
(1)通過審查的電視劇、電影,不得作為網絡劇、網絡電影上網播出。
(2)導向不正確的電視綜藝節目,也不得以網絡綜藝節目的名義在互聯網、IPTV、互聯網電視上播出。
(3)不允許在廣播電視播出的節目,同樣不允許在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上播出。
(4)禁止在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上傳播的節目,也不得在廣播電視上播出。
(5)不得在互聯網(含移動互聯網)、廣播電視等任何平臺上以任何形式傳播所謂“完整版”、“未刪減版”、“未刪節???版”及“被刪片斷”等節目(含鏡頭片斷)。
(6)網絡視聽節目進入廣播電臺、電視臺,要按照相關管理規定重新審核。
四、《通知》要求各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把關機制。
(1)要全面落實好播前內容審核、總編輯負責制等規章制度,把導向責任落實到采編制播各個環節、具體崗位,做到各負其責,避免上一環節把風險隱患推諉到下一環節。
(2)要加強人員培訓,增強政治素質、業務水平,提高業務能力。
(3)要健全內部責任追究制度,出現問題要深入分析成因、倒查責任,對失職瀆職人員嚴肅追責。
附:總局進一步加強網絡視聽節目創作播出管理(全文)